紅利制衣廠工作服的著裝要求
發布時間:2013年05月24日 點擊數:
紅利制衣廠工作服的著裝要求
東莞市紅利制衣廠是東莞地區一家專業從事設計生產的工衣,廠服、制服、工作服、廣告衫、T恤衫、襯衫、職業裝及訂做工作服系列配套產品,現有熟練車工及技術骨干管理100多名,自96年創建以來,憑著先進的設計、精湛的工藝曾先后成功的為東莞太陽誘電、建輝紙業、亞倫集團、生益電子、惠州德賽集團、中山嘉華集團等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眾多名優企業設計服裝,得到客戶的一致贊譽和好評,為追求更高的目標,紅利人將一如既往堅持優惠的價格,高質量要求及完善的售后服務,贏得廣大新老客戶的信賴。
一、員工著裝要求
1、員工要按照公司要求著裝,并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,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。
2、員工工作時間穿著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服。
3、進車間要換工鞋、戴工帽;工鞋不允許穿出公司辦公大廳。
4、工作服應經常換洗,不得出現掉扣、錯扣、脫線現象。
5、工作時間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(暨考勤卡)。二、工作服配制及管理
1、直接生產人員錄用進廠時配備:工作帽(黃色)、工作鞋。試用滿30天后發放工作服上衣、長褲;三個月試用期滿,換發原色工作帽。
2、車間女員工妊娠期間可穿著自備長褲(深色)。
3、間接人員配備:上衣、工作帽、工作鞋。
4、特殊崗位佩戴藍色工作帽,如崗位調換,其工作帽應作相應調整。
5、工作服、工作帽穿戴以兩年為期,按領用之日起算,如未達使用年限遺失的,自費賠償。
6、工作鞋穿著以1年為期,不回收。員工離職按成本價扣款。
7、工作服、工作帽丟失者,必須到管理部辦理報失手續。
8、員工離職,衣帽柜鑰匙、工作服、工作帽、工作牌一律交回管理部。
9、離職員工如領用工作服、工作帽未滿使用年限應繳還管理部,如未繳還者,在其薪資內扣還。
10、離職(辭退)或丟失,收取費用時按實際費用計算。
11、衣帽柜內嚴禁存放私人貴重物品,否則,責任自負。關于訂做工作服的分類
從工作服生產行業的角度分,工作服為辦公室人員的服裝、服務人員的服裝和車間作業人員的服裝。從產品的角度分,工作服為西裝、時裝、夾克、風衣、T恤、中(西)式服裝、制服和特種服裝等。
西裝、時裝一般適宜于辦公室人員使用,有的時候,服務人員也可以使用。
夾克一般可以用于車間作業或室外服務人員。
中(西)式服裝一般宜于有文化氛圍的室內服務場所使用。
制服一般為保安等人員穿著。但是,現在國務院對制服的款式和使用有嚴格的規定,需要引起注意。
特種服裝是工作時有特殊要求的場合使用,比如防靜電、防火,防油污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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